怀孕后在医院所做的检查,统称为产检,一般来说,在女性停经后就应及时去医院检查,及时确定是否宫内怀孕及怀孕时间,并预约下次产前检查时间。在10~13周内需建卡咨询,初筛高危病例。B超检查不必过多,一般2~3次为宜,第一次在妊娠14~16周左右,重点在于初步排除畸形及唐氏综合征,第二次在妊娠后期(28周左右),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、羊水状况及胎盘有无异常等。第三次在分娩前,了解胎儿大小、胎盘、脐带及羊水情况,可行彩超,对分娩有重要意义。对一些特殊病例,还应增加B超检查次数。除此以外,其他常规的产前检查具体时间如下:孕五个月以前至少检查一次,孕20~28周,每四周一次,孕28~36周,每两周检查一次,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,直至分娩。中间若发现了异常,则要酌情增加检查次数或增加其他检查手段。
2011-03-26 02:36